北京高院再审获胜——乾成张明国律师代理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获北京高院支持|乾成业绩
发布日期:2026-08-07 浏览次数:3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一起跨越三十余年的借名买房合同纠纷作出民事裁定,依法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乾成张明国律师代理被申请人北京市某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再审审查,围绕借名买房关系认定、实际出资事实、诉讼时效适用及证据规则等核心问题展开系统论证,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争议源于20世纪90年代。因当时行政法规对购房主体资格有所限制,涉案房产由北京某公司实际出资购买,并借用单位工作人员孙某某的名义办理产权登记。此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及相关票据原件一直由北京某公司持有,涉案房产亦长期由其作为食堂、库房占有、使用和管理。
因涉案房产登记与实际权利归属不一致,该公司提起诉讼,请求相关当事人协助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二审法院结合购房款支付、权属凭证保管、房产实际占有使用及特定历史背景等事实,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北京某公司系涉案房产的实际购房人,并依法支持其核心诉求。
二审判决作出后,对方当事人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诉讼时效、审判程序及所谓“新证据”等提出多项异议。面对时间跨度长、历史材料复杂、登记权利与实际权利相分离等难点,张明国律师立足案件事实与裁判规则,对既有证据进行体系化梳理,从购房资金来源、原始凭证持有、房产占有使用状态及借名购房动因等多个维度还原交易全貌,并就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及请求权属性作出针对性回应。
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北京某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其实际出资购买涉案房产并借名登记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作为涉案房产的实际权利人,其请求协助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具有物权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对方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的证据”,亦不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最终,北京高院认定一、二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驳回再审申请。
历史形成的房产权属纠纷,往往交织着时代政策、登记外观、实际出资与长期占有等多重因素。如何穿透形式表象、还原真实法律关系,既考验律师对证据细节的把握,也考验其对复杂事实进行体系化建构的能力。本案再审申请被驳回,是张明国律师深耕争议解决、精准把握裁判逻辑的又一专业成果,也体现了乾成新生代律师在复杂民商事案件中以事实为基础、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的专业坚守。
作为新生代律师建设的新时代律所——乾成将继续发挥专业化优势,持续深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解决领域,以精细、稳健、有力的法律服务回应客户信任,守护每一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张明国
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重大争议解决 | 重大争议解决业务部
个人简介
张明国律师,在为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及代理案件期间,能够精准把控并解决诉讼工作中发现的经营及管理漏洞,积极参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对于企业重大商务活动具备提高防范意识以及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曾代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当事人纠正错案数十起,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业务领域
民商事诉讼


